为选拔和培养适应国家社会需求的优秀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参照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按照上海理工大学《关于印发<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办法>的通知》上理工[2020]171号文件精神,制定《上海理工大学公利医院医疗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2024年适用)》(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一、组织管理
上海理工大学公利医院医疗技术学院(以下简称为“学院”)认真落实博士研究生招生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强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加强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各工作环节监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并公布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下设申请资格审核小组和专业综合考核小组,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下设考核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实施过程,受理考生申诉。
二、工作原则
(一)以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为目标,体现学院、学科、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学术主导作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履行各项工作。凡出现违反纪律者,一经发现,将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生学科专业及导师
(一)导师名单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姓名 |
107200 |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 | 王忠 |
107200 |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 | 丁劲 |
107200 |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 | 卢洁 |
107200 |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 | 许嘉鸿 |
107200 |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 | 杨向群 |
107200 |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 | 张登海 |
107200 |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 | 陈晓平 |
107200 |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 | 姜宁 |
107200 |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 | 贺祥 |
107200 |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 | 郭建荣 |
107200 |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 | 郭 佳 |
107200 |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 | 梅小斌 |
招收博士研究生导师的联系方式请见附件1。
(二)外聘博导招收的科研专项计划博士生,其入学后的奖助学金按照《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由博导通过科研经费全额发放,学校不再另行发放。
四、申请条件
凡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必须满足学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并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入学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注意:不接收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和申请,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界定按照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三)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近五年获得以下学术成果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硕士在读期间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过或已录用与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上海理工大学校定B类及以上学术论文至少一篇(按照上海理工大学校定国内外期刊源及论文的分类,校定B类论文包括:①EI网络版中非EI核心版检索的期刊论文,SCIE检索的会议论文,EI检索的会议论文,ISTP检索的会议论文:②在国外英文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③国内期刊目录请见附件2);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一篇(按照《北大核心期刊目录要览》2020年版第九版);或者以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4区及以上SCI期刊发表论文至少一篇(SCI期刊分区按照中科院分区表2022年版);
2.主编出版/主译学术著作一部(字数十万以上);
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授权专利一项;
4.主持国家、部/委、省市级政府主管部门下达的纵向科研项目一项。
(四)外语能力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
2.近五年内的托福(TOEFL)成绩≥72分;
3.近五年内的雅思(IELTS,A类学术类)成绩≥5.5分;
4.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超过一年的留学经历,并获得硕士学位。
(五)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请考生在报名时明确录取类别,且录取后该类别不得更改,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各学科专业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所在组织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按“定向就业”报考的证明。否则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请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报考导师联系。考生提交的纸质申请简况表上必须有招生博士生导师签字同意报考,否则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个人申请和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参照2024年度招生简章及相关通知,认真了解学院(学科)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以及招生博导的招生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等信息,按时完成报名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学院(学科)如实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2月28日
咨询电话:上海理工大学研招办:021-55272521
公利医院医疗技术学院:15821630139或公利医院医疗技术学院招生专线
(二)递交材料
递交电子版材料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2月28日
递交电子版材料的电子邮箱:usstglhospital@usst.edu.cn
递交纸质版材料:通过资格审核考生请根据后续相关通知递交纸质版材料。
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简况表(附件3)(必须含有导师签字、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3.两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附件4);
4.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凡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6.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应届生可不交。往届生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部门或在读高校研究生部的红章,决议中包含对硕士论文的评语);
7.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外语能力证明材料目录(附件5)及目录中所填外语能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9.身份证复印件;
10.其他材料: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目录(附件6),以及目录中所填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
1.请将以上材料转换成PDF格式(必须按照细则列出的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作为电子版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请各位考生务必按照要求格式及顺序提交材料,否则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逾期未交电子版材料或未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者,网报信息无效,按放弃报名处理。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保证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及纸质版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填报虚假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并核实,不论何时,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三)资格审核
学院“申请资格审核小组”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导师或导师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情况进行评价,并对报考本人的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推荐排序,排名前n+1(n为招生导师的计划招生人数)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请考生关注网页上的相关通知。
六、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具体日期详见学院官网通知)
(一)考核前身份确认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在参加综合考核前,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携带证件原件在学院(学科)进行身份确认审核。证件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等。未进行身份确认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认定为综合考核缺考。
(二)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为外语能力考核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形式一般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 分,内容包括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及潜力和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考核、外语水平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含10分钟个人研究能力ppt汇报)。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60 分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PPT。汇报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个人学术背景、研究能力(学术成果)、博士攻读规划等。
4.按照导师报考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时,根据科研能力及潜力分数排顺序),结合导师招生额度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考核成绩排在前面,但自己申报导师已录满且没有多余名额的考生,可以与还有招生额度的其他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只有当师生意向达成一致时,该学生可被拟录取。
七、拟录取及公示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录取工作,根据招生计划、考核情况、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按照导师报考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导师招生额度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考核成绩排在前面、但自己申报导师已录满且没有多余名额的考生,可以与还有招生额度的其他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只有当师生意向达成一致时,该学生可被拟录取。
(三)考虑到往年录取过程中,部分考生因重复报考或者其他原因放弃录取资格,优先递补放弃录取资格考生所报导师中的递补考生(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放弃录取资格考生所报导师无递补考生,则在所有递补考生中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考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只有当师生意向达成一致时,该递补考生可被拟录取。
(四)学院在网站对拟录取和递补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如有异议,学院将及时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处理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并通告相关人员。公示后无异议,学院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待政审和体检合格后,由研究生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院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58858730转5178
监督邮箱:zhm01162@glhospital.com
八、其它
本实施细则未尽之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3.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申请简况.docx